根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期,恢复煤炭进口关税。普通税率为20%;特惠税率为0;协定税率基本为0;最惠国税率中,无烟煤、炼焦煤、褐煤为3%,其他煤为6%。中国煤炭关税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关税。此次调整,对煤炭企业和煤炭市场均产生较大的影响。根据自...[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