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宙/strong>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间苯二酚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p>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3年第13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英文名称:M-dihydroxybenzene或Resorcinol、/p>
物理化学特征:外观通常呈白色针状结晶体,暴露于空气当中会逐渐变红,易溶于水、乙醇、乙醚,溶于氯仿、四氯化碳,不溶于苯、/p>
主要用途:间苯二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合成中间体和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橡胶黏合剂和紫外线吸收剂的生产。此外,间苯二酚还可用于生产木材黏合剂、阻燃剂和各种医药、农药的中间体等、/p>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2100。该税则号项下的间苯二酚盐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p>
根据商务?013年第13号公告和2019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对日本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Sumitomo Chemical Company,Limite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